) 记者22日从财务部得悉,为加大节能产品政府收购工作力度,财务部和国家开展变革委日前对已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收购清单”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第十五期节能清单已印发各部分。
依据两部分发布的《关于调整发布第十五期节能产品政府收购清单的告诉》,调整后的节能清单中的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和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日子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一般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一般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收购节能产品。
依照告诉,收购人需购买的产品归于政府强制收购节能产品规模,但在第十五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的确不足以满意工作需要的,答应在节能清单之外收购。
告诉指出,第十五期节能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性能参数作为附件予以强制执行,即凡与附件所列性能参数不一致的产品,不得参与政府收购活动。
节能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部网站、我国政府收购网、国家开展变革委网站和我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上发布,请各收购当事人到上述网站查阅、下载。
此外,节能清单将于2014年7月再次调整并发布,财务部将会同国家开展变革委对2014年5月31日前获得节能认证证书的产品做审阅和公示。